预付式消费
所谓预付式消费,是指消费者为了特定的商品或服务向经营者预先交付一定的费用,从经营者处按次或按期享受商品或服务的一种消费金融模式。
本来,预付卡是一张“双赢卡”——消费者存钱、刷卡、定向使用的同时享受打折、付息等优惠,商家付出成本、提供服务的同时向消费者借钱融资。然而,由于没有实质担保,预付卡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,现实中商家跑路、安全堪忧、服务打折等有关预付式消费的负面新闻时有所闻,预付卡几乎成为“糟心卡”的代名词。
通过对该案件分析发现,预付卡诈骗有以下几方面特点,亟需引起重视。
经营无资质,安全不达标,随时面临关停风险
“天下熙熙皆为利来,天下攘攘皆为利往”哪里有利可图,投机者就往哪里钻。预付消费具有来钱快且数额大的特点,有人便利用此种特点谋取利润,开健身房、美容店只是捞钱的手段,更无资质可言。
在赵某、杨某某诈骗案中,二人开办的健身中心,自始至终没有办营业执照,一直处在无照经营状态;而且公安消防部门对其进行检查时,亦认为其安全不达标准,要求停业进行整顿,但其并未采取措施。健身房本应是花钱买舒心之所,如此一来却成了“揪心”之地。消费者人身和财产面临双重危险,若是发生安全事故,则人身受到伤害;若是被责令关停,则财产遭遇损失。
服务无保障,消费者缴费后随即降低服务标准
企业逐利极端化必然导致服务下滑,因为每一项服务体验都是需要花费成本的。预付卡消费中,先付款后体验的方式,在黑心商家看来几近“空手套白狼”,付款前你是上帝,一旦把钱拿到手,商家便成了大爷,服务质量如何就成了问题。
在赵某、杨某某诈骗案中,该健身中心一开始有服务人员20多人,在拥有一定会员和会费后,便开始以各种理由缩减服务人员,到案发前该中心服务人员仅剩10人。如此“精兵简政”,还要谈生产出好的服务体验就是无源之水、无本之木。
由于经营不善,商家跑路,让消费者血本无归
针对上述问题,检察机关建议消费者:
1.
消费前注意确认经营者的证照资质,对“黑店消费”说不
2.
不轻信经营者的推销说辞,办卡前最好先实地考察,确保对消费场所软硬件设施有认知,避免与“皮包公司”结缘
3.
消费时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,确保人身财产不受损害
4.
一旦发现办卡单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,要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,及时止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