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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家倒闭跑路,预付卡里钱还没用完,怎么办?

2020-05-29 18:57


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到现在,很多旅行社、餐馆、健身房、理发店、水果超市、线下教育培训机构都受到了很大冲击。而这些商家平时往往利用预付卡来吸引消费者,如今,有的商家因为疫情暂停营业或者关停跑路了,消费者该怎么办?


商家暂停营业或无法履约,怎么退费?

由于出行和场地等诸多条件受到限制,不少预付式消费合同在疫情防控期间无从实现,由此引发的预付式消费纠纷明显增多。首当其冲的就是商家暂停营业或无法履约导致的退费纠纷。


例如,消费者柯先生反映,他在某饭店充值4000元办卡并预订了过年酒席,后由于疫情暴发,无法消费。他找到饭店要求退款,遭到饭店拒绝。饭店负责人表示,卡内金额可以等疫情过后再来消费。但柯先生平时在外地工作,除了春节假期,平时不可能回老家消费



对此,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,新冠肺炎疫情不能预见不能避免,而且不能克服,无疑属于不可抗力因素。


但考虑到疫情具有区域性和持续性等特点,所以判定疫情的不可抗力因素,还要结合具体地区、具体时间以及具体影响等因素。如国家正式公布疫情种类和防控级别的时间,有关部门对疫情防控采取的具体措施等。

根据《合同法》,柯先生和饭店都有权解除合同,且双方均不用承担违约责任。


如果消费者之前有部分消费,可以要求退还扣除消费部分的剩余款项;如果消费者之前交过定金,也有权要求返还定金。如果消费者预订项目确实导致经营者有实际支出的,双方应协商合理分担相关支出费用。


疫情发生后,文旅部要求全国旅行社暂停团队旅游及机票加酒店业务,消费者也面临退费问题。

根据交通运输部、中国民航局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决定,自1月24日0时起,凡此前已购买火车票、客车票、船票、机票的旅客,自愿改变行程需退票的,免收其退票手续费。消费者可以免费退票。

但是,部分酒店和景区的退票就要根据各地情况实施。


线下培训转线上,差价怎么算?

因为疫情,全国线下培训机构都暂停了授课,有的机构把课程转到线上,这也引发了消费者不满。


例如,消费者刘女士在某培训机构以3800元为孩子报了一个英语培训班。由于疫情发生后不能开展线下培训,培训机构改为线上培训。
“虽然授课还是之前的老师,但孩子习惯了线下培训方式,而且视力不好,我们不能接受把线下培训换成线上培训,因此要求培训机构退还全部费用。”刘女士向机构提出退款要求,却遭到拒绝。



陈音江认为,考虑到疫情防控和生命健康安全,培训机构把线下培训改为线上培训,说明其为实现合同目的做出了积极努力。如果不影响培训效果或产生其他负面影响,双方应该互谅互让,共同努力实现合同目的。


但同时也应该考虑到,线下培训改为线上培训,虽然培训内容没有改变,但培训方式发生了明显改变,属于部分合同变更。

依据《合同法》有关规定,变更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。如果孩子确实不适合线上培训,可能会影响培训效果,也可能会对孩子视力造成伤害。在这种情况下,消费者不接受合同变更条件而要求解除合同,培训机构应该退还相关培训费用。


商家暂停营业预付卡有效期怎么算?

消费者王女士在某健身会所办了一张健身年卡,会员期为2019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4日。

疫情初期,健身会所没有关门,但王女士出于安全考虑,一直没有去会所健身。后来由于疫情的发展,会所暂停营业了。“会所一直没有通知会员,也没有告知如何解决疫情期间没有享受服务的问题。”王女士担心会员卡到期后,会所不延长会员使用期限。


陈音江认为,由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,会所暂停营业无可厚非。但暂停营业期间,消费者没有享受会员服务,应该属于部分合同内容没有履行。


在疫情结束后,会所应该适当延长会员服务期限或按照比率折算退还部分会员费用。延长或折算的会员时间,不应该只按照会所的营业时间计算,而应该按照有关部门宣布疫情防控启动和解除的时间段计算。如果疫情宣布结束后,会所仍然没有开门营业的,应该以实际提供服务时间计算。


办卡后商家倒闭了,怎么办?

办预付卡时,消费者最担心的就是商家倒闭、跑路,使自己的钱打了水漂。消费者冷先生就赶上了这样的事。


2019年11月,冷先生在某美发店办了一张2000元的理发卡,他仅理了一次发就遇上疫情,美发店关门了。
最近不少理发店陆续开业,但这家美发店一直没有营业,而且电话也无人接听。冷先生后来得知,这家店的资金链出了问题,很可能无法继续营业了。


陈音江表示,不管是疫情原因,还是自身经营问题,理发店出现关停或倒闭问题,都不能把消费者的预付款占为己有。

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,应当按照约定提供;未按照约定提供的,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,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。
如果无法与经营者协商解决,消费者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,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,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有关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,应该及时对涉事商家做出调查。如果确实是受疫情影响或经营不善,可以按照相应的破产程序执行。但如果发现存在非法转移或挪用预付款等其他问题,则很可能涉嫌非法集资或诈骗犯罪,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立案调查。


预付卡消费谁来管?


根据《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规定:


第二十七条

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,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、价款或者费用、履行期限和方式、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、售后服务、民事责任等内容。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应当作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。经营者发行单用途预付卡(含其他预收款凭证)的,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五千元,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。其中,个体工商户需要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,单张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。预付卡不得设定有效期。经营者应当对其发放的单用途预付卡向消费者提供担保。鼓励经营者在商业银行开立预付卡资金存管账户,在经营场所定期公示预付卡资金总量和使用情况。经营者应当保存合同及履行的相关资料,方便消费者查询、复制;相关资料应当至少保存至合同履行完毕后两年。


第六十四条

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发行超过规定限额预付卡,或者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二款、第三款规定未履行退款义务的,由商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仍不改正的,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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